關於福岡機場的限制面
福岡機場的周邊,為確保航空安全,一部分空域(下圖區域)必須處於無障礙物之狀態,因此被設定限制高度之表面(進入表面・轉移表面・水平表面・延長進入表面・圓錐表面・外側水平表面) (法律:航空法第49條)此表面為(限制面),限制面上設置突出物件之行為以法律原則上禁止。
關於福岡機場周邊,在物件等之設置或使用工程用起重機時,請事先確認「福岡機場高度限制回答系統」中,是否有突出高度限制。
※平成28年1月,伴隨跑道的增設整備設定福岡機場新限制面。並且,在平成30年6月29日,伴隨迴轉翼機能移設,設定福岡機場奈多地區的新限制面。
物件等,符合建物(包含天線・避雷針等在屋上附屬之突起物)・ 工程用起重機・看板・電線・電信柱・或是漂浮在半空中的廣告氣球及遙控飛機等。
為達到航空安全之確保,請各位理解並協助。
關於伴隨福岡機場迴轉翼機能移設之新限制面
福岡機場為了直昇機的迅速運航及機場的運航效率向上等之目的,將迴轉翼機能從福岡機場移轉到福岡市奈多地區。 為此,在平成30年6月29日制定福岡機場奈多地區新設限制面。
並且,「福岡機場高度限制回答系統」無法確認奈多地區制定的限制面。因此,關於奈多地區周邊高度限制,請聯絡以下詢問方式。
關於直升機坪,請至以下頁面確認。
電話諮詢
電話諮詢請用以下電話號碼進行洽詢。
福岡國際空港株式會社
092-623-0636 (服務時間:9:00~17:30(只限平日))
※諮詢內容的確認,為了今後服務內容之改善與客戶之通話內容將會錄音。
※請注意不要打錯電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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